
盗版会减少销量,而盗版产品产生的影响又可以提高销量。
面对数字盗版,那些顶尖品牌的唱片公司、软件巨头和其他传媒公司该怎么办呢?他们有两个明显的选择:或是采取强硬态度,用已知的各种法律和技术手段来捍卫知识产权;或是容忍部分非法复制的行为,希望能藉此造成影响,然后通过其他方式赚钱。
相关辩论引发了一些激烈的观点。每个人的立场,似乎取决于你是一名产业会计师,还是一位新经济领袖。《连线》(Wired)杂志的主编克里斯?安德森(Chris Anderson)发明了“免费经济学”(Freeconomics)这个词,用以描述免费提供廉价物品以制造影响的现象)。
但在更近距离的观察下,你会意识到,不是所有的公司诉讼都采取了相同的策略。音乐产业界似乎还未能下定决心:开始,它对传统的合辑盗版形式视而不见;然后,它一边提高CD价格,一边打击非法的文件共享;最后,它又大幅削减CD价格,意图与各种合法和非法的下载行为展开正面较量。
微软(Microsoft)的做法更让人费解,它似乎同时采取了两种立场:一方面尽力防止对Xbox游戏机的盗版。但另一方面——在我这位旁观者看来,它又接受这种观点:对Office套装软件的盗版是严酷生活现实的一部分。
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iPhone手机。2007年苹果售出的370万部iPhone手机中,约40万部在国内移动网络中运营。默认水货市场的存在,或许是是乔布斯的睿智所在:“我们已经开始在这些国家做生意了。” 在中移动不松口的情况下,水货市场的存在并不妨碍苹果赚取iPhone手机的利润。
牛津大学(OxfordUniversity)年轻的经济学家凯伦?克罗克森(KarenCroxson)称,这样的疯狂自有其道理。她提出,盗版会造成销量损失,而盗版产品流通产生的影响又会提高销量,两者之间从来就没有一个准确确的折衷。这是因为,在不同的市场上有各种不同类型的潜在消费者,甚至在同一市场的不同时期,情况也会如此。面对盗版,一家公司最有利可图的反应,取决于它面对的是哪类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