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4部门联合公布《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加强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识别、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管理。根据该意见规定,金融机构为普通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时,要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对于已经在金融机构销户的客户身份信息资料,自销户起需至少保存5年;交易记录则是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需至少保存5年。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销户,资金存取,银行卡登记等11项业务时,也应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