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提醒,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在3月31日前向税务机关报告2006年个人收入。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材料的,税务机关将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在此,我们为您提供一份详尽的申报流程,帮你顺利赶上个税申报的末班车。
距离个税申报截止日期只剩不到一周的时间了,如果您还未申报,就请按照下列程序,跑步前进吧。
明确申报标准
12万元的年所得共包含11个收入项目:工资、薪金所得,指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各种所得剔除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三险一金”以后的余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指应纳税所得额;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指按照承包、承租经营者实际取得的经营利润,加上从承包、承租的企事业单位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的收入额;财产租赁所得,指未减除法定费用(每次800元或者每次收入的20%)和修缮费用(每月不超过800元)的收入额;财产转让所得,指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指不减除任何费用的收入额。
确定申报地点
在中国有受雇单位的,向单位所在地的地税申报;有两处以上工作单位的,选择一处进行申报;没有受雇单位但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向一处经营所得所在地的地税进行申报;无受雇单位和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地税申报;在中国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一处进行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经常居住地的地税申报。
填写报送申报表
申报表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网等网站下载,也可到办税服务厅领取。进行个税申报时,只需要根据一个纳税年度内的所得、应纳税额、已缴(扣)税额、抵免(扣)税额、应补(退)税额等情况,如实填写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自由选择申报方式
申报人可选择邮寄、现场、网上等方式进行申报。选择邮寄申报时,需到指定邮局部门购领邮寄申报专用信封和回邮信封,填写回邮信封后,将申报表、回邮信封、身份证复印件以挂号信方式邮寄到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如果希望获得专业指导,可以选择去办税服务厅申报。网上申报也需要到办税服务厅进行审核并领取专用密码,但申领专用密码后,每年都可据此密码直接进行网上申报,无须再去服务厅。需要注意的是,采取数据电文方式申报时,应当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纸质资料;采取邮寄方式申报时,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特别提示:
纳税人需要延期纳税申报的,须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获准后方可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纳税人对纳税申报政策、程序等方面有疑问,可通过拨打“12366”、浏览本地地税网站或直接联系当地地税等方式进行咨询。
本报实习记者 刘砚青